五一小长假本是人们放松身心的好时机,然而一名欠200万的老赖却因冒用身份坐高铁被拘,给自己的假期换来5日行政拘留。
4月29日22时许,海安站派出所民警余东洋在海安站二楼检票口执勤时,发现一位旅客在闸机通畅且无大件行李的情况下,执意要求走人工通道,还辩称自己留了胡须,导致人脸识别无法通过。民警觉得可疑,上前核查后发现其出示的证件与本人不符。
经询问得知,该男子名为黄某锋,因农业经营亏损欠下200多万元债务,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无法购买高铁车票。2020年,他在宾馆捡到一张老乡李某锋的身份证,起初打算归还,但后来听说可以利用他人身份证购票以逃避“限高令”,便开始使用李某锋的身份证购买高铁车票,而用自己的身份证购买普速列车车票进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的相关规定,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的行为将受到罚款或拘留等好罚。最终,南京铁路警方依法对黄某锋好以行政拘留5日的好罚。
“限高”是指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人民法院对其采取的限制消费措施,包括限制乘坐飞机、动车等交通工具。然而,仍有像黄某锋这样的人,心存侥幸,试图通过冒用他人身份证来规避这些限制。
铁路警方提醒广大旅客,应妥善保管个人身份证,避免信息泄露和权益受损。冒用他人身份证是违法行为,将受到法律制裁。希望所有旅客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共同维护安全、有序、和谐的铁路出行环境。同时也警示那些“老赖”,积极履行还款义务才是正道,任何试图逃避法律制裁的行为都将受到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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