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5日晚,胖东来商贸集团微信公众号发布《胖东来关于侵权行为的好理公示(五)》,拟起诉经济学家宋清辉,追责金额不低于100万。这一事件迅速引发了公众对于企业声誉维护以及言论边界的讨论。
据公示显示,宋清辉在“胖东来基层员工平均月薪9886元”的微博超话中评论“胖东来是一家没有什么核心竞争力的企业,只能变着花样靠流量活着”。胖东来方面认为,该言论涉嫌对公司品牌形象进行贬损。从宋清辉的微博账号中还能看到,他曾发布多条关于胖东来的类似评论,如“胖东来不务正业,蹭流量却是一把‘高手’,这样的企业能走多远?需要打一个问号”等。
4月6日中午,宋清辉在微博回应拟被起诉一事,称自己指出的是一种企业流量乱象,不存在任何贬损名誉的行为,若胖东来无理取闹,他将积极反诉、斗争到底。
此事件使舆论场分裂为两大阵营。支持胖东来的人认为宋清辉是“为流量诋毁民族企业”,破坏实体经济信心;而力挺宋清辉的人则指责胖东来“滥用诉讼压制言论自由”,违背市场批判精神。
法律界人士指出,此案的关键在于界定“批评”与“贬损”。我国《民法典》规定,若言论存在事实错误或超出合理评论范围,即构成名誉侵权。宋清辉关于“没有核心竞争力”的论断是否基于充分调研,其“变着花样靠流量活着”的表述是否带有主观贬损,这些问题将成为庭审焦点。
目前,胖东来正通过法律途径追究相关责任,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后续进展值得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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