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4月15日,本应是平常的一天,却给湖北宜昌陶兰(化名)一家带来了灭顶之灾。当天晚上,19岁的大一女生陶兰因腹痛,在三位同学的陪伴下前往医院就诊。医生诊断她患有肠胃炎,并开具了头孢输液治疗。
问诊时,陶兰曾特意询问医生使用头孢是否需要做皮试,得到的答复是“不需要”。然而,意外就在几分钟后发生了。护士为陶兰换上头孢曲松钠液体后离开,短短4分钟内,陶兰就出现了全身皮疹、呼吸困难等症状。当时,陪同的同学因缴费、取单据不在身边,陶兰只能强撑着起身呼救,可周围没有医护人员回应。无奈之下,她自行拔针自救,最终还是因过敏性休克和多脏器衰竭,于4月20日不幸去世。
悲剧发生后,家属悲痛万分,认为是医院的疏忽导致了这一悲剧的发生。4月28日,陶兰父亲陶先生向记者表示,希望医院除给予经济补偿外,还应诚恳道歉。
然而,在多次协商过程中,医院医患关系科工作人员却坚称医院没有过错。他们解释说,根据《中国药典》和2021年国家卫健委的指导原则,头孢类药物一般不需要做皮试,除非患者之前明确对头孢过敏。而且医护人员要同时照顾多个病人,不可能一直守着一个人。医院表示,给予经济补偿是出于人道主义,但这并不代表医院承认有过错,因此拒绝道歉。
这一事件引起了广泛关注,不少网友质疑医院的做法。规定虽然没有强制要求头孢必须做皮试,但很多头孢说明书上都写着“使用前需做皮试”。况且,陶兰有左氧氟沙星过敏史,属于高危人群,医院本应更加上心。在陶兰过敏休克的黄金抢救时间里,医护人员未能及时发现并进行救治,实在令人痛心。医疗规范本是为了保护病人,而不是让医院免责。希望医院能多一些责任心和同理心,给家属一个公正的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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